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強調,在台灣易淹水地區推動興蓋「高腳屋」,是營建署既定政策,「一定會推」,特別是在濱海的地層下陷地區,政策及配套措施,已交給營建署規畫。
不過,雲林縣、嘉義縣民似乎不領情,嘉義縣長張花冠表示,不管建防水閘門或興建高腳屋,只能治標,興建滯洪池比較實際,「新塭、白水湖所建的滯洪池,都發揮防災功能」,如台糖能釋出閒置地建滯洪池,或許能解決區域性的淹水問題。「蓋高腳屋,會不會比新建房子還貴呀?」沿海居民擔心,現在海邊房子都墊高地基防水,「房子還要再架高,安全嗎?」尤其沿海老年人口多,老人家那有體力每天爬上爬下的。
有媒體質疑,房子都買不起了,還興建「高腳屋」?李鴻源說,營建署研擬的方案,是在易淹水地區推動「高腳屋」,把一樓騰空時,可讓淹水機會少一點,因此才會考慮讓一樓不列入樓地板面積計算,地下室只能低密度使用。
李鴻源說,因應氣候變遷,荷蘭已在興建浮動式的房子,當地的低窪地區約在海平面之下五到六公尺;台灣的地盤下陷區約在海平面之下三公尺,「高腳屋」是可以考慮的選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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