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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是汽機車怠速未熄火,執法開罰首日,宜蘭縣環保局出動5組人員,在各停車處勸導稽查,有23件汽機車怠速,多數都是在賣場外等候親友,經勸導後都願配合改善,關閉引擎。

縣環保局配有紅外線熱像測溫攝影機,在稽查勸導時,會在車輛的10公尺外先檢測,並拍照及錄影存證,接著再上前勸導。

稽查人員發現,停車後會出現怠速沒熄火者,多半是在大賣場外等候家人或是家長在學校外等候孩子,有部分計程車為了讓乘客上車時,有涼爽的環境,也會沒有熄火。經過環保局人員上前規勸時,立即配合改善關掉引擎。

昨天的宣導成果,各型車輛共計276件,其中包括機車135件、小客車78件、大客車18件、營業計程車44件及大貨車1件,經勸導有停車怠速的行為車輛共計23件,其中小客車17件、機車3件、大客車3件。

環保局表示,如果怠速未熄火,排氣管溫度持續維持在攝氏60度以上達3分鐘,依法開罰,機車處罰1500元、小型車3千元及大型車5千元,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者,可按次連續處罰,最高至6萬元。

本文出自網路小李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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