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橋地院昨天判決「馬面」林正偉廿四年徒刑,檢方和連勝文、林正偉的律師都不滿意判決結果,三方都要上訴。

板橋地檢署發言人李海龍說,馬面可預知在選舉造勢場合開槍會傷及無辜,流彈擊斃台下無辜民眾黃運聖,馬面有殺人的「不確定故意」,構成殺人罪;合議庭卻認定是過失致死,檢方將上訴。

馬面的辯護律師陳振瑋則說,馬面是孝子,一時衝動才開槍傷人,無意殺人且多次向被害人致歉,顯有悔意;判廿四年徒刑太沉重,將上訴爭取減輕刑期。

連勝文律師劉宗欣說,「誤擊說」難以令人信服;馬面對槍支部分未通過測謊,律師團多次聲請再次測謊被拒,真相沒有水落石出,他相當遺憾;希望二審能查明槍支來源、犯案動機,釐清馬面是否有共犯。

檢方指出,馬面稱槍彈是向已故的彰化海線角頭林明勇所借,但初次測謊未通過。檢方另外分案調查來源,去年二月起至今年四月訪查卅多人、調閱十四多萬筆通聯記錄,尚無結果。

本文出自網路小李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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